中国公民上街应带三证,无证的人一律捕杀:效仿长沙市民遛狗须带一牌两证 无证犬一律捕杀(图)

2007-09-06 10:44 来源: http://www.pc9g.net/pw 作者:菜菜子 网友评论 条 浏览次数 46 转入论坛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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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2.5万狗狗要补证
第2页:长沙禁养23种猛犬

  无证、流浪、禁养犬只将面临捕杀。广大网友提出疑义,面对生命,政府居然这样滥杀,照这样说,没证的狗要立即捕杀,那没证的人是否要就地枪决呢,如果哪一天出台了公民出门要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之类的证件请一定要带全,否则没准您哪天就横尸街头了.

  9月5日至15日,长沙市城管、公安、畜牧、卫生、工商、药监等6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0天的整治行动,对流浪犬、无证犬及23种禁养犬只重点打击。警方提醒,市民遛狗必须携带一牌两证,并配好牵引绳索,公园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切记禁足。

  记者调查

  步行街广场成了“宠物角”

  “步行街本来是市民购物休闲的地方,现在几乎成了宠物市场了。


9月1日晚,长沙市步行街黄兴广场,市民正在遛狗记者武席同摄 

”家住上碧湘街的龙女士每天吃了晚饭习惯与丈夫逛步行街,一到黄兴广场总要碰到数十只同样前来散步的宠物犬。“尤其是在广场的东南角,全部是大个头的狗,搞聚会样的。多的时候有30来只,有的连绳子都不拴,到处乱窜,走到那里我就紧张。”

  晚上8时许,记者来到步行街黄兴广场,广场东南角花坛附近10余只宠物犬正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主人们则在一旁悠闲地聊着“狗经”。其中,除了一条个头较小的京巴犬,其它都是拉布拉多、雪橇、熊狗等体型较大的犬只,狗群中甚至还有一只属于禁养的黑背狼狗。尽管大部分的犬主都给宠物佩带了牵引绳索,也佩带了犬牌,可绳索的一端却没有拽在主人手里,由着狗儿们拖着到处走。

  附近休闲的市民告诉记者,以前广场聚集的大型犬只更多,由于步行街管理人员的劝说和阻止,已经有不少犬主自觉离开“禁区。”面对记者提出的是否知道犬只不能进入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问题时,遛狗的市民边声明自己的狗不咬人边撤出广场,在人行道上聊起天来。

  集中治理

  2.5万狗狗要补证

  “已经办理狗牌狗证的宠物犬,出门必须携带《动物免疫证》、《养犬许可证》及狗牌,便于配合执法人员检查。”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全市犬只管理工作负责人孙国恩介绍,从去年摸底的情况看,长沙市城区共有犬只4万只,已经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只有1.5万只,还有约三分之二的犬只未办理养犬许可证。9月5日至15日,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清查城市违章养犬统一行动。对佩带犬牌但无牵领人、无犬链约束的户外犬只,予以暂扣。对有牵领人但未佩带犬牌或牵领人未随身携带该犬只的有效许可证明和免疫证明的犬只,责令牵领人提供该犬只的有效许可证明,并视情节予以处罚;不能提供的,暂扣其犬并作出相应处罚。

  无证犬只面临捕杀

  记者从治安支队了解到,流浪犬、无证犬及23种禁养犬是本次清查整治的重点目标。为了达到强制免疫,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市民文明规范养犬的目的,执法人员对城区内未取得《养犬许可证》饲养的犬只、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散养犬只、放养犬只、流浪犬只及禁养品种犬只,将一律视为野犬予以捕杀。

  近年来,长沙市被狗咬伤的人数逐年增加。据长沙市疾控中心介绍,尽管今年1月至8月暂时没有准确的数据统计,但全市范围内被狗咬伤人数较去年有增加,其中大部分都是被无证犬、流浪犬所伤。三湘都市报


·辩论话题:您认为街上的无证犬是否该直接捕杀?
正方 
反方
应该:很多无证犬没有经过身体检查和打防疫疫苗,身上带有狂犬病毒和各种病菌。一旦伤及行人,后果不堪设想,应该直接捕杀,不能手软,这也是对无证养犬者的震慑。  不应该:狗是人们最亲近的朋友,虽说那些无证犬可能有一些安全隐患,但也不应该直接就捕杀,应该送到相关部门检查身体并补办手续,对无证养犬者进行教育就行了。 


  过期狗证应申请延续

  此外,《长沙市城市养犬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年。新规定实施后,首批2006年6月办理的许可证已过期,证期届满后需继续饲养犬只的,养犬者应在许可期限届满30日前携许可证及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同时,经许可饲养的犬只在犬只免疫证明失效前,必须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准养犬繁殖的幼犬,必须在出生后两个月内进行免疫。准养犬变更养犬人、养犬者变更住所的,养犬者应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遗失或损毁证、牌标志的,养犬者应在15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有关手续。

  狗狗上街勿闯禁区

  本次清查行动中,在明令禁止遛狗地点遛狗的违章养犬行为也纳入突查范围之内。步行街广场、五一绿化广场、沿江风光带等公共场所为明令禁止遛狗场所,相关部门将对这些场所进行流动性巡查。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4782007咨询,遇到犬只扰民、咬人等问题,市民可以直接拨打110举报。

  9月5日开始,清查小组将在城区的公共场所、绿地、湘江风光带、休闲场所、城区主干道、住宅小区等,展开犬只集中整治行动,惩处不文明养狗行为。市工商局市场科将加强监督狗市的交易经营活动,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管理部门也呼吁市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希望养犬人应提高守法意识,科学养犬,健康养犬。

  相关规定

  禁止携犬只乘公汽

  《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养犬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携犬进入机关、车站、码头、市场、公园、

  教学区、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商场、饭店、影剧院、宾馆、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期间,不得携犬只进入活动区域;禁止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

  长沙禁养23种猛犬

  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保证公民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禁止市民饲养下列烈性犬、大型犬和斗犬;

  1、藏獒;2、狼狗;3、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4、高加索犬;5、纽波利顿犬(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6、巴西菲勒犬(别名:巴西獒犬);7、波尔多犬(别名:法国獒犬);8、杜高犬(别名:阿根廷獒犬);9、中亚牧羊犬;10、西班牙加纳利犬;11、日本土佐犬;12、标准牛头犬;13、卡斯罗犬;14、韩国杜莎犬;15、美国斗牛犬;16、斯坦福斗牛犬;17、爱尔兰猎狼犬;18、比特犬;19、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20、罗德西亚背脊犬;21、英国斗牛獒犬;22、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23、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上列犬种一经查获,执法机关有权予以捕杀。

  被咬伤后正确处置伤口

  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介绍,被犬只咬伤后应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外,因为路途遥远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赶赴医院的,应采用简单方法妥当对伤口进行处理。

  首先用清洗干净的手对伤口进行挤压,将带毒的血挤出,有条件的也可采用拔火罐的方式,将毒血拔出,切忌采用嘴吸的方式排出毒血。其次用浓度高于20%的肥皂水清洗伤口15至30分钟,尽量让伤口局部排毒,再用75%浓度的酒精或2%浓度的络合碘涂抹伤口数次。然后及时全程足量的接种狂犬疫苗。除非伤势严重,不要对伤口进行包扎和缝合,或者涂抹软膏、粉末等药剂。

  严重咬伤者(头面、颈、手指、多部位咬伤者或舔触粘膜者),除注射狂犬疫苗外,还应用抗狂犬病血清(40IU/Kg)或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20IU/Kg),浸润注射咬伤局部和肌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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